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
如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須附上註(2)所述的履歷和所需證明文件副本,並須於2023年8月24日或之前送達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7樓招聘及升任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信封面須註明「申請資訊科技主任(應用系統發展)職位」。
申請人亦可經由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於網上遞交申請,須於2023年8月31日或之前,親身或以郵寄方式將註(2)所述的詳細履歷和所需證明文件副本送達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7樓招聘及升任組。遞交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為避免申請表格郵遞延誤或未能成功郵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所有申請書,如逾期、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資料不全或並無附上註(2)所述的履歷和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將不予考慮。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個星期內的任何時間收到通知。遴選面試的邀請通知將會以電郵方式發出。申請人應確保已在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以及該電郵帳戶能正常地接收郵件。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