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技術資格及工作經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應包括以下資料–
如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申請表格,連同學歷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或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須於2023年10月26日或之前交到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二級統計主任職位」。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23年11月2日或之前把學歷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或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交回下述聯絡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或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12至14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獲正式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