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為審批和檢視公共及私人房屋污水系統調查的建議書提供專業意見和協助 –
- (i)檢查由高級項目督察編制的污水沙井調查方案的質量,包括總體計劃、調查時間表和沙井位置圖,以確保向渠務署發出正確、清晰和簡明的調查方案;
- (ii)向每棟待調查建築物的物業管理公司發送電子郵件和信件;安排渠務署的調查承辦商與物業管理公司就調查的具體安排直接聯絡;以及處理物業管理公司的查詢和投訴;
- (iii)查閱渠務署的調查報告,確保調查結果合理進行得當,並在有需要時聯絡渠務署重訪;及
- (iv)管理高級項目督察團隊,準備要調查的建築物清單並相應分配予高級項目督察,監督團隊由規劃至上傳結果的進度,並在有需要時為團隊提供輔導和指導;以及
- (b)執行上级指派的其他職務。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 (a)工作時間及地點或會按部門的運作需要而變更。獲取錄者可能需要
- (i)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周日和公眾假期工作;以及
- (ii)在戶外工作。
- (b)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但每星期通常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