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顧問(創科產業引導基金)主要負責:
- (a)監督基金經理的甄選事宜,評估申請;持續監察基金經理及子基金的投資表現,並定期與獲委任基金經理溝通,以獲取創科產業引導基金各子基金的最新資訊;
- (b)與法律顧問及其他專業人士作出協調,以便商討及審視法律文件,確保基金文件上所有條款與條件均符合創科產業引導基金的框架;
- (c)向高級管理人員提供關於創科產業引導基金投資事項的意見,當中包括提請管理人員關注潛在風險因素(例如信譽風險)及基金經理所提呈投資建議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 (d)監督資本調配過程中有否執行正確程序,切合需要;
- (e)監察創科產業引導基金下投資組合公司的發展,尤其是在香港的發展;
- (f)定期向高級管理人員及督導委員會匯報創科產業引導基金的運作情況;以及
- (g)執行其他由高級管理人員委派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