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資訊科技主任主要負責-
- (1)協助協調及監察有關推行資訊科技系統及/或數據科學/人工智能項目的所有活動;
- (2)為資訊科技系統及/或數據科學/人工智能系統提供技術支援、維護及監察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和資訊科技保安事務,包括推行保安措施;
- (3)協助聯繫及協調相關方面,包括用戶、承辦商及其他決策局/部門,以開發/改善/推行資訊科技系統及/或數據科學/人工智能項目;
- (4)根據政府標準和用戶需求進行系統設計/修改;
- (5)根據編碼約定和標準進行 Python 程式設計和程式碼審查,特別是在將 SAS 程式碼遷移至 Python 程式碼的項目中;
- (6)協助進行有關資訊科技系統及/或數據科學/人工智能項目的技術研究;
- (7)為資訊科技系統及/或數據科學/人工智能項目編製系統規格及其他系統文件;
- (8)為資訊科技系統及/或數據科學/人工智能項目進行測試工作;
- (9)負責各項行政工作;及
- (10)執行其他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