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調查和處理滲水投訴及其他有關環境衞生滋擾的投訴、提交調查報告和建議跟進行動;
- (b)就環境衞生滋擾等問題進行視察及統計調查;
- (c)履行執法職務;
- (d)就法律訴訟給予證人口供,並就不認罪個案上庭作證;
- (e)協助執行有關消除環境衞生滋擾的特別行動/活動,以及協助籌辦衞生教育活動;及
- (f)協助衞生督察職系人員及其他指定職員/人士執行其他有關公共及環境衞生的工作。
註:
(a)每周須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須輪班及/或不定時工作;及被派到偏遠地區工作;及
(b)在當值時或須穿著由部門提供的工作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