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主任的主要職責為-
- (a)負責研究和檢討香港現行的中藥規管制度,並就香港的中醫藥發展提供專家意見和技術支援;
- (b)就規管中藥方面與內地和海外藥品規管當局聯絡和舉行會議;
- (c)協助就有關中成藥及中藥材的管制制定計劃和推行規管措施,以及制定適當的指引,供業界參考;
- (d)就《中醫藥條例》附表 1 和 2 的任何修訂提供專業意見;
- (e)就中成藥有關毒性,穩定性和品質標準等的報告提供專家意見;
- (f)就中藥材的鑑別提供專家意見;
- (g)為執行中藥規管的人員制定和提供適當的培訓;及
- (h)負責上司指派的其他職責。
(備註:可能須輪班及不定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