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統籌主任(本地船舶)的主要職責是:
- (a)檢討現時根據《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548章)發出的工作守則;
- (b)查找工作守則與《2012年10月1日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所作建議的落差和有待改善之處,如穩性計算及船舶圖則和設計的審核工作等;
- (c)因應第(b)項的結果制訂相關政策和法例;
- (d)修訂工作守則及其相關法例;
- (e)協助改善本地船舶安全組的工作流程;
- (f)就圖則審批制訂指引;以及
- (g)因應需要執行任何其他職務。
項目統籌主任(本地船舶)的主要職責是:
A Project Coordinator (Local Vessels) is mainly deployed on :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Candidates should ha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