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除申請表外,申請人須另頁臚列過往的僱傭記錄,詳細介紹其相關經驗及技能。若沒有另頁提供僱傭記錄,申請人可能不獲面試機會。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政府車輛駕駛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或政府車輛駕駛測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