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必須於2015年10月23日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書送達房屋署委任分組(見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測量主任(工料)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請於2015年10月30日或之前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以便進行學歷評審。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通用表格第340號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