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資會秘書處將按營運需要全權決定調派獲聘人員執行以下三大工作範疇中的一個或多個範疇的職務: 範疇
- (A)(一) 提供行政支援及秘書服務,以協助教資會/研究資助局(研資局)及其屬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舉行會議和相關的活動;
(二) 進行研究,以及協助草擬會議文件及報告,並跟進有關會議的建議; (三) 支援諮詢及相關活動的工作; (四) 監督研究主任及文書人員的工作,處理一般辦公室行政及人事事宜; 以及 (五) 其他受指派的工作。
範疇
- (B)(一) 就2019/20-2021/22三年期的規劃工作和三年期撥款安排提供協助;
(二) 就教資會資助大學的院校發展提供協助; (三) 就教育局及公眾人士查詢關於教資會資助大學於收生、課程發展、學生事務等方面擬備回應;協助就立法會財政預算針對相關議題的問題擬備回應; (四) 協助有關師資培訓發展的政策事宜; (五) 就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撥款計劃提供協助; (六) 監督下屬的工作,處理一般辦公室行政及人事事宜; 以及 (七) 其他受指派的工作。
範疇
- (C)(一) 就教資會“研究評審工作” 的執行及管理提供行政支援,包括與業界聯繫,制定指引及程序、籌備評審小組及提供支援、確保研究評審工作各階段能順利展開及推行、安排宣傳活動及研究評審工作的跟進事宜;
(二) 提供行政支援及秘書服務,以協助教資會/研資局及其屬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舉行會議和相關的活動; (三) 進行研究,以及協助草擬會議文件及報告,並跟進有關會議的建議; (四) 支援諮詢及相關活動的工作; (五) 監督研究主任及文書人員的工作,處理一般辦公室行政及人事事宜; 以及 (六) 其他受指派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