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生將在專業人員指導下,接受符合各有關專業學會要求的實務訓練。
Successful candidates will receive practical training under professional guidance meeting the training requirements of the relevant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s.
(I) 在2019年或以後獲取香港各大學的屋宇裝備工程學位或其他相關的學位或學歷,此等學位或學歷須符合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屋宇裝備工程界別正式會員的要求,並且有資格參加該學會屋宇裝備工程界別的"A"項訓練計劃;以及(II)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I) A degree in Building Services Engineering or a related subject or a qualification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obtained in 2019 or after), which satisfies the academic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membership of the Building Services discipline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HKIE) and for admission into the HKIE Training Scheme “A” in the Building Services discipline; and (II) Be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t the time of engagement unless specified otherwise.
(i) 在上文「入職條件」第(I)項所述日期前已取得所需學位或學歷的申請人,如現正修讀其他相關的全日制學位,或剛於2019年或其後取得全日制修讀的相關學位,亦可獲考慮。惟取得首個所需學位或學歷與開始修讀相關學位的日期不得相隔多於18個月。若申請人曾修讀多過一個相關學位,學位之間的累計相隔時間的總和亦不得多於18個月。
(ii) 在2020年夏季參加畢業試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入選的申請者,則須於2020年8月31日或之前取得所需學歷方可被錄用。
(iii) 申請上述職位的人士,如現時或過往曾參加香港工程師學會“A”項訓練計劃,均不獲考慮。入選的申請人必須就上述有關資料作出聲明。
上述見習空缺屬臨時職位,見習生並非公務員,亦不會按公務員條款及條件僱用。其受訓津貼亦獨立於公務員薪酬。見習期為兩年。訓練期滿後不保證會獲得政府繼續僱用,惟合適的見習工程師或會獲選聘為助理合約工程師,在指明期間按當時適用的聘用條款受聘。
(i)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i)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iii) 面試預計於2020年2月至5月期間在香港進行,申請人須在該段期間接受面試。落選的申請人不會獲通知。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致電2808 3823查詢其申請的情況。
(iv) 政府可按其需要,更改本文第(iii)段的面試預定計劃,而毋須預先通知申請人。
(v) 所有見習屋宇裝備工程師通常會在2020年8月3日(暫定)開始受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