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控煙酒督察會被調派到衞生署轄下的控煙酒辦公室執行下列主要職務 -
- (a)督導執法隊伍調查和處理有關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及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的投訴;
- (b)執行《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及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有關控煙和控酒的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包括但不限於進行調查、實地巡查、收集證據,以及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傳票,並就違法行為展開檢控行動;
- (c)處理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香港法例第599章)的投訴,並履行相關的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包括但不限於進行調查、實地巡查、收集證據,以及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傳票,並就違法行為展開檢控行動;
- (d)管理和準備日常執法職務所需的設備,並在需要時尋求現場警察協助;
- (e)在有需要時根據法律程序提供證人陳述書並在法庭上作證;
- (f)協助相關場所的保安員及管理人執行並協助公眾遵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及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
- (g)向管理人員和商店經理說明控煙和控酒的法例要求和輔導他們處理在業務過程中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酒精飲品之人士的技巧;
- (h)協助舉辦健康教育及推廣活動和審閱刋物以處理違例煙草廣告;
- (i)協助處理政府部門、外界機構和公眾人士提出的查詢及投訴;
- (j)協助執行各項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備存執法記錄、編製統計資料並撰寫報告;以及
- (k)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責。
(備註:兼職控煙酒督察每週工作不多於16小時,須輪班及於不固定地點工作。視乎當值表編排,工作時間介乎星期一至星期日之間的任何時間,包括公眾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