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家務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a) 為行政長官及其家人,以及到訪的賓客準備食材和烹調食物;
(b) 在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及其他地方舉行的官式及社交宴會提供餐飲服務;
(c) 設計餐單及協助採購食材;以及
(d) 負責廚房日常運作,包括處理食物、清潔及保養廚具等工作。
A Domestic Staff II is mainly deployed on:
(a) preparing food and providing cooking servic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his family and guests;
(b) providing meals for both official and social functions in Government House, Fanling Lodge and any other places as required;
(c) designing menus and assisting in purchasing food and ingredients; and
(d) undertaking daily kitchen operation, including food handling, cleaning and maintaining cooking utensils, etc.
申請人必須:
(a) 具有最少九年在大戶家庭/大型飲食機構/酒店擔任廚師職務的經驗,擅長主理中、西菜色;
(b) 能操流利粵語和簡單英語,並能閱讀和書寫簡單中文和英文;懂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者為佳;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二]
Candidates should:
(a) have at least 9 years of experience in cooking in a large household/establishment in the hospitality/hotel industry, and be competent in Western and Chinese cuisine;
(b)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and simple English; read and write simple Chinese and English; ability of basic computer word processing is preferred; and
(c) have a pass result in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Note 2]
註一:二級家務員須(a)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b)入住宿舍;(c)穿著制服;以及(d)於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和其他地方工作。
註二: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完結後可獲發放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完成三年的合約條款聘用期及工作表現良好,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獲聘用的應徵者,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若符合指定條件,逾時工作可獲得合併逾時工作津貼。
(g)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若符合指定資格,公務員可獲得房屋資助。
(h)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i)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閱覽。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 [G.F. 340 (Rev.7/2023)]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過去受僱的證明文件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信封上郵戳所示為準。信封面須註明「申請二級家務員(廚師)」。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