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家務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 (a)為行政長官及其家人,以及到訪的賓客準備食材和烹調食物;
- (b)在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及其他地方舉行的官式及社交宴會提供餐飲服務;
- (c)設計餐單及協助採購食材;以及
- (d)負責廚房日常運作,包括處理食物、清潔及保養廚具等工作。
Domestic Staff II (Chef)
二級家務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A Domestic Staff II is mainly deployed on:
申請人必須:
註二
Candidates should:
Note 2
註一:二級家務員須(a)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b)入住宿舍;(c)穿著制服;以及(d)於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和其他地方工作。
註二: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