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技工(舞台工作類別)的主要職責為-
- (a)督導和指示一組負責舞台工作類別的技工(木工),為舞台製作搭景和製造道具,以及組裝、轉換、安裝和操作排練和表演用的舞台設備及布景;
- (b)確保舞台設施運作暢順,包括定期檢查舞台設備及項目,為有關設備及項目進行每天例行保養和小型維修;
- (c)或須協助訓練舞台工作類別的技工(木工);以及
- (d)協助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劇場/舞台支援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i) 須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膳食時間);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按所屬工作類別作出的調派和調職安排,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以及須穿着制服;以及 (ii)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接受在職訓練和相關評核;以及擔任外勤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