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4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遞交申請的日期會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員(婦女及家庭事務部)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送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清楚印有或寫上正確的地址,並貼上足夠郵資,以免郵遞失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有關申請倘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倘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