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監工(土木)的主要職責是(i)督導及訓練初級員工;(ii)監督工程合約,包括制作及紀錄地盤量數;(iii)監督或搜集樣本作品質檢定,以確保其質量符合相關規格或合約要求;(iv)申領及管理物料;(v)監督各種設備(包括電腦系統)及濾水設施的運作、維修、保養及管理;(vi)檢查結構及裝置,擬定有關的維修、重建及修復的成本;(vii)執行技術工作;及(viii)處理客戶的投訴。
(備註: 有關人員或須到偏遠地區工作;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或不定時或輪班工作;隨時候召及執行候命或緊急出勤職務以及操作電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