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錄者須負責:
- (a)就《公司條例》及公司註冊處負責執行的其他條例提供法律意見;
- (b)就根據《公司條例》下的文件登記及其他申請事宜提供意見;
- (c)就投訴案件的調查工作提供意見;以及
- (d)進行法律研究。
獲取錄者須負責:
The successful candidate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申請人必須:
Candidates should:
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考獲「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於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