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工程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 (a)對本地和全球醫療器械安全警示、與醫療器械有關的醫療事件報告進行日常監測;
- (b)對已確立的醫療器械安全警示和醫療事件展開調查,並向本地製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跟進相關的修正及預防行動;
- (c)備存有關醫療器械安全警示和醫療事件的資料庫,分析數據及製備報告,以促進風險傳達工作;
- (d)審查醫療器械和貿易商(包括本地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 的表列申請;以及
- (e)協助制訂及推廣新的醫療器械註冊及發牌政策。
(備註:受聘人須執行戶外職務╱現場視察。工作地點及時間因應本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可能須輪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