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經理主要負責:
- (a)就創新科技署轄下公營機構的企業管治及合規事宜提供支援及建議,當中包括審視董事局/委員會文件、季度/年度財務表現報告及企業賬目的年度審計;
- (b)就創新及科技基金下各項資助計劃的運作事宜提出財務及會計建議,當中包括就其資助政策、資助協議與指引、審計要求及合規事宜提出建議;
- (c)審核各項資助計劃下以發還款項方式發放的資助申索,並抽樣查核指定計劃;
- (d)編製每月結算報告及年度報告,向庫務署說明創新及科技基金下各項目尚未支付的承擔額;以及
- (e)執行其他委派職務。
財務經理主要負責:
The Finance Manager is mainly deployed to :
申請人須-
Candidates should –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完全符合(a)、(b)、(c)及(d)任何一項入職條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