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進行特定研究計劃,並支援中央政策組就香港或內地的政治、社會及/或法律事宜進行研究;(b)擬備參考資料摘要、專題分析和報告;以及(c)籌組專題小組和研討會。
To (a) undertake specific assignments and support CPU in conducting research on political, social and /or legal issues in Hong Kong or Mainland China; (b) prepare briefs, think pieces, and reports; and (c) organize focus groups and seminars.
月薪 $41,000 - $52,000(視乎入職時所取得的學歷程度及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而定)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a)以持有本港或海外大學頒授的博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為佳(尤以社會科學博士學位為然);(b)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五年相關研究及工作經驗;(c)對公共政策研究有強烈興趣;以及(d)具良好的人際及溝通技巧,積極主動、獨立及有責任感。
Applicants should (a) preferably have a doctorate, preferably in the social sciences, from a local or overseas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b) have at least 5 years’ relevant post-qualification research and working experience; (c) have strong interest in public policy research; and (d) have good interpersonal and communication skills, self-motivated, independent and responsible.
我們曾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月招聘高級研究主任,當時曾填交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的申請人無須重新遞交申請。惟當時曾遞交首席研究主任、研究主任和研究助理的申請人,現時如對高級研究主任一職有興趣,需填交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GF340(Rev.6/2012)],並擬備求職信和詳盡履歷。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及勞工處就業科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求職信和履歷,連同僱主推薦信副本和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址,並請於信封面寫上所申請的職位名稱。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6樓中央政策組,行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