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a) 協助籌劃及安排宴會和社交活動包括接待賓客和聯絡等;
(b) 為行政長官夫人提供秘書服務及行政支援;以及
(c) 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
Major duties are:
(a) to assist in planning and organising banquets and social functions including guest reception and liaison, etc.;
(b) to provide secretarial and executive support to the Chief Executive’s spouse; and
(c) to provide general administrative and management support.
每月港幣35,000元至38,000元。視乎獲錄用者的相關工作經驗及資歷而定。[附註(c)]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的專上院校頒授經評審或認可的高級文憑,或具同等學歷;持本港大學所頒授學位者將獲優先考慮[附註(g)];
(b) 在取得學歷資格後,具至少五年在大型機構擔任私人助理/秘書或公關的經驗;以及
(c) 具備良好中文和英文寫作能力,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懂電腦文書處理;能操普通話者為佳。
Candidates should :
(a) have an accredited higher diploma from a Hong Kong tertiary institution, or equivalent. Preference will be given to candidates who have a bachelor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General Note (g)];
(b) have 5 years’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 in working as a personal assistant/secretary or in public relations field; and
(c) have a good command of Chinese and English, both written and spoken, and computer word processing; and ability to speak Putonghua is an advantage.
(a) 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沒有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作進一步遴選。在此情況下,只有初步入選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也不論是否有殘疾和懷孕,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須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兩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完結後可獲發放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a)超時及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b)奉派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和其他地方工作;以及(c)按需要執行戶外工作。)
(a) 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沒有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作進一步遴選。在此情況下,只有初步入選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也不論是否有殘疾和懷孕,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須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正式的修業成績單、過去受僱的證明文件等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述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信封面上請註明「申請行政助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須於2015年8月19日或之前把有關的證明文件寄交下述地址,並請在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