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務會計師主要派駐於各政府部門/決策局擔任專業會計職務,例如財務會計、成本及管理會計、系統發展、內部稽核、會計調查工作、貸款/基金管理等。
A Treasury Accountant is mainly deployed to various bureaux/departments to perform professional duties such as financial accounting, cost and management accounting, system development, internal audit, investigatory accounting, loan/fund management, etc.
申請人必須 ─
(a) 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或具同等資格;
(b) 於獲得資格後,具備至少一年有關工作經驗(請在「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部分內的「工作性質」下填寫獲得資格後之相關工作經驗的職責細節);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註一];及
(d) 符合以下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和中文運用試卷中分別取得“二級”和“一級”成績,或在其他考試取得同等成績[註一];以及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Candidates should -
(a) b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r equivalent;
(b) have at least 1 year’s relevant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 ( please furnish details of the job duties for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 under “Nature of Work” of the section “Full Employment Record to date”);
(c) have a pass result in the Aptitude Test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Note 1]; and
(d)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in the Use of English paper and ‘Level 1’ in the Use of Chinese paper in the CRE, or equivalent [Note 1]; and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and English.
註一: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以下考試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a)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b)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 及 (c)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6.5或以上(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的成績須不低於6)。而該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首日(即2019年2月15日)仍然有效。
以下考試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a)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或以上成績;及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或以上的成績。
註二: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獲取錄的申請人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人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 (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i)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同等考試成績(如適用)[註一]副本;(ii)基本法測試成績[註二]副本;及(iii)有關專業資格的證書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達下列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庫務會計師職位」。(註: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會以郵遞方式獲發認收通知。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透過網上遞交申請者,必須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或之前將所需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見上文註)或親身送達下列地址,並於信封上及每一頁有關的文件上清楚寫上其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會以電郵方式獲發認收通知。
以下的申請均不獲考慮(a)申請人未能符合入職條件(包括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專業資格);(b)申請表格資料不全或未附上所需證明文件或庫務署未能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收到該申請或所需證明文件;及(c)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收遞交的申請。
申請人如沒有收到認收通知,則代表庫務署未能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收到其申請表格或所需證明文件。如申請人未能在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或之前提供文件證明其申請表格或所需證明文件已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遞交給庫務署部門人事組(例如掛號信件的投寄證明),其補交申請表格或所需證明文件的要求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邀請將以郵寄和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 申請人應密切留意是次招聘進度。招聘進度資料將上載於網址www.try.gov.hk內。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7樓庫務署部門人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