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電訊工程師主要負責(a)擔任與香港電台的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相關的技術工作,包括有關廣播服務合約的管理事宜;(b)進行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的技術規劃和開發,包括進行可行性研究及技術評估;(c)協助為爭取撥款而擬備周年預算和技術建議書;以及(d)為電台和電視運作提供工程支援,包括解決技術困難和技術質素問題。
(註:或需隨時按需要不定時工作及通宵當值,和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緊急情況期間當值。)
An Assistant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 is mainly deployed on (a) undertaking the technical work related to Radio Television Hong Kong’s (RTHK) radio, television and other media services, including the management of the broadcasting service contracts; (b) undertaking technological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for radio, television and other media services, including feasibility studies, technological evaluations; (c) assisting in preparing annual estimates and technical proposals for funds bidding; and (d) providing engineering support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operations, including the resolution of technical difficulties and technical quality issues encountered.
(Note: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and perform overnight duties on ad-hoc basis; and to attend duties during typhoons, Black Rainstorm Signal and other emergencies.)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有關學歷並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後獲香港工程師學會認可符合其電子、電機或資訊界別正式會員的學歷要求,或具備同等資歷;及
(b)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完成兩年相關的實習訓練及/或具備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有關資歷並獲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電機或資訊界別認可以便將來申請成為正式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歷;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5)]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 a Hong Kong degree, or equivalent, recognized by the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HKIE) as fulfilling its academic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Membership in Electronics, Electrical or Information Discipline (elected after 5 December 1975), or equivalent;
(b) 2 years’ relevant practical post-degree training and/or experience recognized by the HKIE as contributing towards Corporate Membership in Electronics, Electrical or Information Discipline, or equivalent; and
(c)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1”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5)]
(1) 如申請人獲聘任時已獲取香港工程師學會於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資格(電子、電機或資訊界別)或成功通過香港工程師學會於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資格(電子、電機或資訊界別)的專業評核,或同等資格,不會獲考慮擔任助理電訊工程師職位。成功獲聘的申請人將必須就此作出聲明。
(2) 申請人如持有上文(b)項所訂立正式訓練資格,必須在2019年6月7日或之前提供文件副本,證明已完成正式訓練,並由香港工程師學會發出培訓畢業證書(電子、電機或資訊界別),或同等資歷。
(3) 申請人須在G.F. 340 (Rev. 3/2013)申請表上詳述其經驗及任何專業資格。
(4) 申請人如具備有關電台或電視廣播工程項目的相關工作經驗,請在申請表格G.F.340 (Rev. 3/2013)「就業詳情」一欄清楚註明有關工作之性質。
(5)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6) 申請人或須技能測試/筆試合格,方獲進一步考慮。
(7)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8) 申請人出席招聘面試,須於事前或事後提供文件證明其具備相關學歷及經驗。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或直至該人員獲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電機或資訊界別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後選為正式會員,又或直至取得同等資歷(即必要的專業資格),以較遲者為準,試用期最長可達五年。通過試用關限者,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本文載列的頂薪點資料只供參考,日後可能會有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可獲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筆試/招聘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筆試/招聘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提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G.F. 340 [(Rev.3/2013)])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下載。
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提交申請:(a)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把申請表格送達本欄訂明聯絡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被視為申請日期。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助理電訊工程師職位」];或(b)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台,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表格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2019年6月7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親身遞交或郵寄至本欄訂明聯絡地址,或以電郵方式遞交(
[email protected]),並在信封面及每頁証明文件的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資料不全、沒有夾附所需的証明文件、逾期的申請或經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上述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只用作接收証明文件,並不能用作提交申請表。]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筆試/招聘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5樓香港電台招聘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