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r> <br>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夾附(一)學歷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二)一份詳盡的履歷,並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於2020年1月23日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 <br> <br>履歷應列明過往的就業詳情,包括(一)每項工作經驗的詳細職責說明、(二)詳細受聘日期以及(三)下屬人員的數目和職級。 <br> <br>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20年1月30日或之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把學歷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和履歷送達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文件副本和履歷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br> <br>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所須的證明文件副本及履歷,或所須的證明文件副本及履歷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br> <br>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12至14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獲正式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