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運輸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br>
- (a)管理、監察、分析和檢討公共交通服務、橋樑/隧道及停車收費錶/停車場設施、復康巴士服務和駕駛訓練服務的運作; <br>
- (b)蒐集、更新、評估和分析所有營運/財務數據,藉以研究如何釐定公共交通服務的票價、策劃殘疾人士交通服務,以及設置停車收費錶和停車場設施; <br>
- (c)管理各項道路交通安排和交通管理計劃,並評估新的交通管制及管理技術的效率; <br>
- (d)處理交通及運輸緊急事故,並在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當值; <br>
- (e)就部門負責的公共交通及管理服務,擬定/統籌招標工作,並評估接獲的標書;以及 <br>
- (f)就違反部門所執行的《道路交通條例》及附屬規例的事項,研究蒐集所得的證據是否可予接納/充分,並建議應採取的檢控行動;以及擬備傳票,並以檢控人身分出庭。 <br>(註:運輸主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執行戶外職務、輪班工作及「隨時候召」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