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裁(金融科技)主要負責:
- (a)協助高級副總裁發掘具潛力到港設立或擴展業務的金融科技重點企業,並擬定目標企業名單;
- (b)與目標企業保持聯繫,並協助高級副總裁擬定為重點企業量身定制的方案;
- (c)支援高級副總裁與重點企業就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協商;
- (d)與相關決策局/部門/法定組織就便利重點企業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進行協商;
- (e)與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的外地團隊、相關決策局/部門、行業持份者及其他公營機構(包括香港科學園、數碼港、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大學及科研機構)合作,協調投資推廣及市場推廣活動,以吸引和挽留海外及內地的金融科技創科企業;
- (f)監督所有重點企業個案的進度並就其作出報告;及
- (g)按需要履行其他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