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制定策略和政策,促進電影和電視製作的發展;
- (b)協助與電影業協會聯繫,管理「電影發展基金」(「基金」)與促進電影製作相關的事宜;
- (c)協助擬訂推廣計劃,吸引亞洲和歐洲國家與香港合拍電影;
- (d)就接獲的資助申請/優化「創意智優計劃」資助申請項目,協助為電視業潛在申請者提供便利;
- (e)管理「電影製作融資計劃」和相關放寬計劃、「薪火相傳計劃」、「歐亞文化交流電影製作資助計劃」,以及「開拓內地電影市場資助計劃」等「基金」轄下資助計劃,當中包括審核申請、擬備文件供基金審核委員會/香港電影發展局批准申請、擬備評估/進度/項目完成報告,以及監督項目進度;以及
- (f)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
- (1)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2)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及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