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監督研究科為文創處進行恆常╱特定研究,包括―
- (i)對香港和海外文創產業相關課題進行深入研究,並發布行業資訊,作為政策參考;
- (ii)制定、委託和推行計劃,以收集、分析和提供有關文創產業市場趨勢和人力需求的數據;
- (iii)就文創產業的內容發行進行背景資料研究,並就香港與其他主要國家的文創產業內容發行進行比較研究;以及
- (iv)在有需要時進行其他研究及調查;
- (b)與文創處以外組織聯絡,分享和交換數據及研究報告;
- (c)設計、策劃、組織和進行統計研究項目;
- (d)監督委聘研究機構進行顧問研究項目;
- (e)確保研究科採用最新的方法和技術,有能力定期或在特定情況下進行專案研究及調查,以配合文創處的運作需要;
- (f)監督文創處的資料數據庫保養工作,定期或在要求時更新數據庫;以及
- (g)監督研究科,並管理獲撥資源。
註:
- (1)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2)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