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就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見備註]推廣兩文三語的工作,協助制定具策略性的整體規劃,並把中國語文教育的元素發展為各項措施或計劃予以落實。進行上述工作時須參照語常會的意見,並考慮課程發展、學校環境、教師專業發展、研究趨勢、學生學習多樣性、以及勞動人口和公眾的語文程度等因素;
- (b)參照語常會的意見,帶領及督導各項有關中國語文教育的項目、活動、香港語言景觀研究及其他研究計劃,包括策劃、發展、執行及檢討工作;
- (c)帶領及督導編制有關中國語文教育事宜的委員會文件、評估報告及研究計劃並作匯報,且按需要與相關持份者溝通交流;
- (d)帶領及督導由語文基金贊助、有關中國語文教育資源/教材的策劃及發展工作;
- (e)就語常會中國語文教育活動及研究計劃提出專業意見及建議;
- (f)督導有關組別的員工以執行上述工作;以及
- (g)執行上司委派的其他職務。
備註: 語常會於一九九六年成立,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