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文化工作助理員主要職責為在憲報公布的文娛中心、公共圖書館和博物館,為以下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提供協助/支援服務:
(1)前台工作;
(2)顧客服務;
(3)樓宇管理;
(4)監督合約服務供應商;
(5)處理圖書館資料;
(6)執行場館規例;以及
(7)一般管理支援。
(註:須穿着制服和不定時工作,或須輪班當值,以及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的調派和調職安排。)
A Cultural Services Assistant II is mainly deployed on providing assistance / support services in gazetted civic centres, public libraries and museums which may involve one or a combination of the following functional areas –
(a)front-of-house duties;
(b)customer services;
(c)building management;
(d)supervision of service contract providers;
(e)processing of library materials;
(f)enforcement of venue regulations; and
(g)general management support.
(Note: Required to wear uniform and work irregular hours, may be required to perform shift duties, and are subject to posting and transfer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Head of Grade/Department.)
申請人須 :
(1)完成中四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及
(2)具備相當於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completed Secondary 4, or equivalent; and
(b)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equivalent to Secondary 4 standard.
(i)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清楚填寫其學歷和中英文語文能力程度。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上述入職條件,其申請書將不獲考慮。
(ii)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及證書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ii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網上申請人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二級文化工作助理員職位」及於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 [GF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二級文化工作助理員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填寫全部就業情況、學歷詳情,以及中英文語文能力程度。資料不全、逾期、未妥為簽署,經傳真/電郵遞交,或並非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8至20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5樓文化事務部職系管理及支援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