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主任(媒體管理)主要負責執行以下職務,但或需接受職位調派:
- (a)負責廣播運作的節目主任需執行電視節目播放的各項工作;監察及管理由香港電台電視播放系統所傳送的影音質素,包括但不限於廣播訊號、元數據及屏幕訊息;使用媒體資產管理工具設計、開發及推行廣播傳送系統;為廣播運作開發及設計圖像及電腦程式;為電視節目編訂播放時間表、與其他廣播機構商討節目編排;監督日常的節目播放,包括電視直播;或
- (b)負責行政職務的節目主任需執行媒體運作的各項行政工作;處理後勤及與節目相關的職務,包括庫存檢查、資源及合約管理、預算管理及管制、擬備僱傭合約、為節目製作採購貨品及服務擬備合約及標書,以及協調用家及外間承辦商。
或需不定時工作和輪班當值,和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