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控煙督察會被調派到衞生署轄下的控煙辦公室執行下列主要職務 -
- (a)督導執法隊伍調查和處理有關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的投訴;
- (b)履行與衞生署負責執行控煙條例的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包括進行調查、實地巡查、收集證據,以及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就違法行為展開檢控行動;
- (c)在有需要時根據法律程序提供證人陳述書並在法庭上作證;
- (d)協助相關場所的保安員及管理人執行並協助公眾遵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以及
- (e)巡查《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所列明的非吸煙區。
(備註:兼職控煙督察每週工作不多於16小時,須輪班及於不固定地點工作。視乎當值表編排,工作時間介乎星期一至星期日之間的任何時間,包括公眾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