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工人主要負責: <br>
- (a)執行一般雜務工作,包括清潔、搬運家具、設備和物料等,以及協助佈置舉行會議或戶外/室內活動的場地; <br>
- (b)執行簡單的辦公室工作,包括影印文件、處理傳真文件、在櫃枱接待訪客/服務使用者、接聽電話及解答簡單的查詢、開啓和鎖上出入口、巡邏辦事處以執行保安工作及巡察樓宇保養項目; <br>
- (c)執行信差職務,例如在辦事處中或以外收集文件及運送/派送文件、物料和文具; <br>
- (d)提供茶房服務,包括清潔工作;以及 <br>
- (e)照顧肢體傷殘/智障的院友、陪伴受助人及青少年到其他機構、法院、醫院等地方。 <br> <br>(註:二級工人可能須輪班工作及執行緊急救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