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 (舞台工作類別) 的主要職責為 –
- (a)操作比重式舞台吊桿和電動系統(例如電腦吊桿系統和製造特別效果所用的活動旋轉舞台),以及在督導下進行其他舞台操作工作;
- (b)在戶內/戶外場地協助組裝、拆卸和搬運排練和表演用的家具、舞台設備和布景;
- (c)定期檢查和維修所有舞台設備/設施及相關物品,並進行保養,以確保其時刻保持良好操作狀態;
- (d)設計、修理、製造及保養金屬製品、木製用品和器具;及
- (e)協助執行獲指派的其他劇場/舞台支援工作。
獲錄用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i) 每周須淨工作45小時;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按所屬工作類別作出的調派和調職安排;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工作的安排;及須穿着制服。 (ii)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執行戶外工作;接受在職訓練;及督導初級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