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監工(機械)主要負責協助一級監工監督日常工作,保養╱修理和操作機器、調查機械故障,以及督導下屬。
[註: 或須 (i) 執行緊急職務/輪班當值,以及在偏遠地區或惡劣環境下工作; (ii) 在水警分區基地和政府船隻上工作;以及須穿着防護衣物。]
A Works Supervisor II (Mechanical) is mainly deployed on assisting Works Supervisor I in day to day work supervision, maintaining/repairing and operating machines, investigating mechanical breakdowns and supervising subordinate staff.
[Remarks: May be required to (i) perform emergency/shift duties and work in remote areas or during rigorous conditions; (ii) work in Marine Police Divisional Bases and on board government vessels; and will be required to wear protective clothing.]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機械工程證書,或同等學歷;或
(ii)具備最少五年作為機械工程工人的經驗;或
(iii)圓滿完成機械工程的認可技術員學徒訓練;
(b)中、英文語文能力達中三程度,或同等學歷;以及
(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i)a Certificate in Mechanical Engineering from a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polytechnic, Hong Kong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or technical institute/college, or equivalent; or
(ii)at least five years’ experience as a worker in Mechanical Engineering; or
(iii)successfully completed a recognised Technician Apprenticeship in Mechanical Engineering;
(b)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at Form III standard, or equivalent; and
(c)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評核: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持有有關學歷的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k)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學歷/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信封上最後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信封面須註明「申請二級監工(機械)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表格、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未能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或之前把學歷/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在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或之前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獲選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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