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主要負責 –
(a) 協助編制應計制帳目;及
(b) 協助搜集與整理有關會計準則的資訊。
The intern is mainly deployed –
(a) to assist in the compilation of accrual-ba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Government; and
(b) to assist in research work on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policies.
申請人須 –
i) 在專上院校就讀全日制課程;
ii) 就讀以會計或會計及財務為主修科的兩年制學士課程,並已修畢一年級課程;或
就讀以會計或會計及財務為主修科的三年制或以上學士課程,並已修畢二年級課程;
iii) 在實習期開始前並未完成最後一年課程;
iv) 擁有良好的會計知識;
v) 擁有良好的溝通技巧和良好的英文書寫能力;及
vi) 精通使用MS Office (包括Excel、Word及PowerPoint)及搜尋器。
Applicants should-
i) be students studying full-time programmes offered by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s;
ii) for students studying a two-year programme: have completed the first year of a bachelor degree with major in Accountancy or Accounting and Finance; or for students studying a programme of more than 2 years: have completed the second year of a bachelor degree with major in Accountancy or Accounting and Finance;
iii) have not yet completed their final year of study before the internship period commences;
iv) have good accounting knowledge;
v) have good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good command of written English; and
vi) be proficient in using MS Office (including Excel, Word, and PowerPoint) and search engine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h)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庫務署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try.gov.hk)。
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用期由2023年6月至12月 (為期約六個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及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 的規定適用於實習生。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h)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庫務署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try.gov.hk)。
(a) 在本港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本港專上院校的學生如直接向本署遞交申請,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b) 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庫務署互聯網站(http://www.try.gov.hk)下載有關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連同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送交下列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實習生(策劃及發展分部)」。未能符合入職條件、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格資料不全或未附上所需證明文件,及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均不獲考慮。所有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出席將於2023年5月舉行的面試。任何有關要求改期的申請不會獲得受理。缺席面試的申請人將作落選論。
申請人如於2023年7月4日仍未收到本署的回覆,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7樓庫務署策劃及發展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