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監工(建築)的主要職責是
- (a)監督承辦商進行樓宇維修保養和建築工程;
- (b)負責實地量度工作;以及
- (c)執行技術職務。
Works Supervisor II (Construction)
二級監工(建築)的主要職責是
A Works Supervisor II (Construction) is mainly deployed on
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建築證書或建築學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2)];和(ii)具備相等於中學三年級程度或以上的中國語文能力,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參閱註(3)]。
Candidates should ha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