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為表演者安排服裝,包括服裝縫製;(b)根據製作查驗服裝,確保良好無缺;(c)修補和修改服裝;(d)整理服裝存量和清單;以及(e)履行其他指派的職務。
註:(i)每星期工作少於十八小時,且不設可安排工作的最少時數,工作時數須按需要而定。成功受聘人會被安排戶外、不定時及於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工作,並或須通宵工作。(ii)服裝統籌(兼職)將不獲享有任何膳食時段或夜班交通費用。
註:(i)每星期工作少於十八小時,且不設可安排工作的最少時數,工作時數須按需要而定。成功受聘人會被安排戶外、不定時及於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工作,並或須通宵工作。(ii)服裝統籌(兼職)將不獲享有任何膳食時段或夜班交通費用。
Note:
申請人必須–
申請人如熟悉電腦操作則更為理想。
Candidates should have–
Candidates who possess knowledge of computer operations will have an advan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