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助理主要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多類範疇的職務:
- (a)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
- (b)人事;
- (c)財務及會計;
- (d)顧客服務;
- (e)發牌及註冊;
- (f)統計職務;
- (g)資訊科技支援服務;
- (h)活動支援;以及
- (i)其他部門支援服務(例如:傳染病控制、疫苗接種計劃、公共衞生緊急事故的應變)。
[備註:可能須
- (1)輪班當值及不定時工作,以提供24小時服務,及於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工作;
- (2)在不同地點上班,包括但不限於機場及邊境管制站等地點執行職務;以及
- (3)在緊急事故時執行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