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清潔、預備和保養實驗室設備,以及協助處理實驗室廢料和預備實驗室試劑。
Mainly deployed on cleaning, preparing and maintaining laboratory equipment and assisting in the disposal of laboratory wastes and preparation of laboratory reagents.
應徵者須 -
(a) 完成中三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相等於中三程度的英文語文能力及相等於小六程度的中文語文能力;
(c) 具備至少一年相關的工作經驗;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completed Form 3, or equivalent;
(b) 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English Language equivalent to Form 3 standard and in Chinese Language equivalent to Primary 6 standard;
(c) at least 1 year’s relevant working experience; and
(d) 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Note: Candidates will be required to pass a trade test.]
All applicants for civil service jobs will be assessed on their knowledge of the Basic Law and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is an entry requirement for all civil service jobs. Only those candidates who have passed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will be considered for appointment. For candidates who have not taken the relevant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or have not attained a pass result in the relevant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they may still apply for the job and arrangements will be made for them to take the relevant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during the recruitment proces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 (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及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 (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 (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 (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 (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 (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 (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交或郵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 (7/2023修訂版)]須連同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一)學歷(包括畢業證書、公開考試成績表和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成績表);(二)相關工作證明;以及(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到聯絡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實驗室服務員職位」,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為確保郵遞準時無誤,申請人須確保所寄的郵件已繳付足額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或之前,將所有相關文件副本寄交到聯絡地址,並於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或之前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所有申請書,如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提出申請、或表格未填妥、不完整、未簽署(網上遞交申請除外)、或未有遞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或逾期、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其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四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並須在面試過程中進行相關的技能測試。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號何文田政府合署七樓政府化驗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