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護士的主要職責為-
(a) 在政府診所及健康服務單位執行護理職務;以及
(b) 在督導下執行特別護理職務。
[備註:(1) 可獲免費提供制服及洗熨服務;以及 (2) 須輪班當值、隨時候召工作及/或戶外工作。]
An Enrolled Nurse is mainly deployed on undertaking –
(a) basic nursing duties in Government clinics and health services; and
(b) special nursing duties under guidance and supervision.
[Remarks : (1) free uniform and laundry are provided; and (2) required to perform shift, on-call and/ or outdoor duties.]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頒發的登記證明書(第I部);
(b) 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頒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以及
(c) 具備相當於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並能操流利粤語及簡單英語。
(註: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Candidates should –
(a) possess a Certificate of Enrolment (Part I) issued by the Nursing Council of Hong Kong;
(b) possess a valid practising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Nursing Council of Hong Kong; and
(c) have attained a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equivalent to Secondary 4 standard; and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and simple English.
[Note : For the purpose of heightening public awareness of the Basic Law (BL) and promoting a culture of learning of BL in the community, assessment of BL knowledge will be included in the recruitment for all civil service jobs. Candidates who are invited to attend the recruitment interview will be tested orally on their BL knowledge during recruitment interview. The results of BL assessment will be taken into account only if two candidates are considered equal in all other aspect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3/2013 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該申請書。
登記護士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5年1月2日(星期五)至2015年1月15日 (星期四)。申請人須於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 (3/2013修訂版)]內詳列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登記護士名冊上的登記編號。申請人須於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或之前,把已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送交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登記護士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若以郵寄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透過傳真/電郵遞交、使用非指定的申請表格,均不會獲考慮。
如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其持有的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如適用)寄交所列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及每一頁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修業成績或證書的正本。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2961 8562與衞生署聘任組聯絡。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