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 (a)在官立中學授課;
- (b)擔任班主任;
- (c)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 (d)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 (e)統籌/執行校內多樣化的專業職務,包括於校內推行教育措施和政策、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獲取錄的申請人或須任教由教育局安排的任何科目。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