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書可循以下其中一項途徑遞交︰
申請人須於2023年12月29日或以前把學歷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郵遞或電郵(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至土木工程拓展署招聘組。於網上遞交申請表的申請人,請於電郵內或郵寄有關文件時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當申請人透過電郵提交有關文件時,自動化系統會發出訊息予申請人以確認收到電郵。
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