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表格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表格,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已填妥的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抵查詢地址,信封上清楚註明「申請行政經理職位(非公務員職位空缺)」。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為郵件繳付足夠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被退回或銷毀。申請人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並非採用指定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指定表格上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供本局考慮,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三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邀請(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查詢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