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經取錄後會獲調派往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並負責以下職務:
- (i)監督和策導轄下工程團隊推展工務工程項目,包括涉及公路結構、隔音屏障結構、道路擴建及重置公共設施的項目;
- (ii)監督各項環境、生態和考古評估工作;
- (iii)處理收地及清拆事宜;
- (iv)處理諮詢工作、相關刊憲程序,以及撥款申請;
- (v)協調與工程項目有關事宜並監察進度,以確保項目能夠適時完成;
- (vi)監察仲裁程序的進展,包括擬備和解協議,並定期向管理層匯報個案的發展情況;及
- (vii)執行管理層指派的其他職務。
申請人經取錄後會獲調派往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並負責以下職務:
Successful candidate
申請人必須-
Candidates shou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