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書記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 (a)擔任書記,在終審法院法官/司法常務官、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區域法院法官或聆案官於法庭或內庭聆訊案件時提供所需服務(包括提訊被告、抽選陪審團及錄取裁決等);保存準確紀錄;檢查及編定證物,安排將證物保管;處理及批核由律師擬定的命令草擬;
- (b)協助裁判法院的書記長處理工作; 以及
- (c)在土地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書記主任辦事處、高等法院登記處、遺產承辦處、區域法院登記處及家事法庭登記處擔任司法書記。
司法書記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A Judicial Clerk is mainly deployed on –
申請人必須 –
Candidates should ha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