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主要負責以下其中一項或多項工作:
- (a)協助監察樓宇管理承辦商的工作,就屋宇裝備工程進行簡單的維修保養,定期視察樓宇並匯報主要問題;
- (b)協助監督和監察公眾填土活動、公眾填土接收及輸出辦事處、磅重活動、臨時堆存活動和裝卸活動;
- (c)執行小型土木工程、與清潔相關的職務、與潛水相關的職務和挖掘工程;
- (d)在防止山泥傾瀉部協助執行小型土力工程職務;以及
- (e)履行一般的工場職務,維修試驗設備和家具,準備樣本並裝配試驗設備,以及監督試驗所組的工人。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須 (i) 執行緊急、上班候命、隨時候召和輪班職務,以及不定時工作; (ii) 在偏遠地方和/或惡劣環境下工作;以及 (iii) 按自行駕車執勤計劃,駕駛部門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