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管理較大的郵政分局、派遞局、郵件處理中心或總部內較大分組的運作,確保提供優質服務,以及提高成本效益、運作效率和營運可行性;
(b) 就提供優質郵政服務和/或業務發展提供行政支援;以及
(c) 就業務發展、產品組合管理和市場推廣計劃的推行提供行政支援,確保營商效率和盈利能力。
(a) managing the operation of large branch post offices, delivery offices, a mail processing centre or a large sub-section in the headquarters to ensure quality service, and enhance cost-effectiveness, operational efficiency and viability;
(b) providing various administrative support servic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ovision of quality postal services and/or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c) providing various administrative support services in connection with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product portfolio management and execution of marketing programmes to ensure business efficiency and profitability.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1)及註(2)];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註(3)];以及
(c)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有最少五年從事行政及/或管理的工作經驗。
(a) (i) Level 3 or equivalent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equivalent [See Notes (1) and (2)]; or
(ii) Grade E or above in two subjects at Advanced Level in the Hong Kong Advanced Level Examination and Level 3/Grade C or above in three other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2)];
(b)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3)]; and
(c) at least five years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 in executive and/or managerial work.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上述(a)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會被安排於筆試當日接受基本法知識筆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當受聘人完成三年的合約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筆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上述查詢地址。如申請人未能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郵戳的日期須為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透過網上申請,請在副本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在2017年8月24日(香港時間)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以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
(a) 郵寄到香港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字樓招聘組(郵戳的日期須為2017年8月24日或之前),信封面須註明「申請一級助理郵務監督職位」及已支付足夠郵資。
(b)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並須把下列所需證明文件在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郵寄至查詢地址(郵戳的日期須為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信封面須註明「申請一級助理郵務監督職位」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並已支付足夠郵資 :
(i) 一份詳盡的履歷,申請人應在履歷上清楚說明就業詳情(按任職的日期順序列出),包括所在機構、所持職位、職位性質及主要職責;及
(ii) 有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如不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提交申請、或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或未填妥/不清楚的申請表格、或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或郵資不足的申請,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6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請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通知。申請人可能會於筆試後獲邀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