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G.F.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送達下列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工藝導師(印刷)職位」。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如申請人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需資料/證明文件副本;或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其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安排參加印刷技能測驗,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上述測驗,則可視作經已落選。